
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培训和考试时间除外)
收费情况: 由培训考试单位收费
申报条件:
1、具有中专(高中)或相当于中专(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2、熟悉计量法律、法规;
3、能熟练地掌握所从事检定项目的操作技能。
申报材料:
1 、《计量检定人员培训(换证)申请表》一份;
2 、学历证明复印件一份;
3 、申请人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两张;
4 、对于申请增项考试的申请人,还应递交《计量检定员证》原件。
办公地点:宁波市灵桥路229号五号楼
联系电话:87192481,邮编:315020
监督投诉电话:87192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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