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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设备检验在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进行

  
锅炉定期检验及安装监督检验、压力容器定期及安装监督检验、电梯定期检验及改造后的验收、桥吊定期检验、安全阀定期检验、厂内机动车定期检验、培训从事特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燃油燃汽司炉工、锅炉水质化验员、电梯司机)蒸汽锅炉、热水锅炉水质监测及水处理设备验收、提供锅炉水处理用药、化验室用药及化验仪器、销售燃油燃汽锅炉管理制度、提供与特种设备相关的技术咨询。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浙江省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及宁波市劳动保护检测检验收费标准。

中心地址:宁波市江北区西草马路140号
 

一、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工作程序

   请各单位负责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携带上一年度特种设备检验报告、建档登记卡到宁波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办公室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即报检),并填写相关特种设备申报单一式两份,双方预约特种设备检验时间,办理缴费事宜。

二、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工作程序

  凡需参加燃油燃汽司炉工、锅炉水质化验员、电梯司机培训人员可随时到宁波市特种设备协会办公室办理报名登记及缴费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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