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机构职能
|
法律法规
|
行为规范
|
行政许可
|
表格下载
|
网站导航
欢迎您!本网站第
207111
个访问者
办理事项:
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
办理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办理程序:
《告知书》及填表说明请从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下载:
http: //www.nbzj.gov.cn
办理部门:
特种设备监察处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87192485
关于我们
|
帮助指南
|
公告声明
|
网管信箱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海曙分局 技术支持:海曙区政府信息中心
地址:海曙区灵桥路299号(区政府五号楼二楼) 联系电话:0574-871924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