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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事项: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备案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办理程序:
一、申报:办理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申报的单位或个人(属本行政区域),应向海曙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申请周期检定,填写《计量器具管理情况统计表》、《计量器具申报登记表》(一式三份),送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备案。
二、检定:海曙区质量技术监督分局将《计量器具申报登记表》一份,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安排周期检定。
办理时限:即时
办理部门:海曙区质量技术监督局综合管理科
联 系 人:何莹
联系电话:0574-87192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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